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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329期
人格隱沒的世代(弘毅)
●弘毅

根據一分針對臺灣地區一千零三十二位年滿十八歲到三十歲年輕人的電話抽樣調查顯示,有百分之三十七的受訪者認為「援交」不犯法。而不管給多少錢都不贊成「援交」的人,只佔百分之五十四(意即有百分之四十六的人不排斥嘗試)。這個調查數字雖然不一定準確,但卻反映了時下青少年道德觀念的淪喪。
    如今十八到三十歲的人,其成長的年代,正是臺灣經濟起飛、工商發達的時期。在衣食無虞,父母又呵護備至的環境下,自然容易養成追逐享樂、虛榮的習性。為了「血拼」,添購名牌服飾,可以不惜出賣靈肉、作姦犯科;為了擁有一只摔不破的金飯碗,絞盡腦汁、費盡心思要嫁入豪門……。種種扭曲、怪誕的觀念和行徑,都令人匪夷所思、不敢領教。試想,人類若只有物欲,不懂何謂自我克制,不知何謂慚愧羞恥,那和披毛戴角的禽獸何異呢?    現今社會,總以「作風大膽」、「挑戰尺度」,來形容那些意欲顛覆固有道德、文化的人。而被冠上這樣頭銜的人,似乎也頗為自豪,洋洋得意。殊不知,若失去做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格調」,只是以人身行畜生勾當,即使晉身所謂「名流」,也無法掩蓋尊嚴掃地的事實。所以,寧可守住人格、布衣粗食,也不要自甘墮落,在金錢遊戲中失去自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