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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332期
搶救最後一口氣(弘毅)
●弘毅

當身邊的親人面臨生死關頭,幾乎只剩最後一口氣的時候,家屬由於情感上的不捨,往往會要求醫療單位施以種種急救。為了挽留住這最後一口氣,醫師總是「十八般武藝」盡出,電擊、插管、心肺復甦術……,方式之激烈,讓生者看了都覺得不忍。然而,這些急救措施對一個已處在彌留狀態下的人來說,究竟是讓病痛得到抒解?還是讓病人受盡折磨、含恨而終?以下這則實例,或許可以提供您作為參考:
    《聯合報》在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訪問成大醫學院護理系副教授趙可式先生,他說:「有一名四十二歲的婦人罹患卵巢癌,癌細胞已嚴重擴散,她丈夫懇求醫師非得救她一命不可,因為三個孩子還小,不能沒有媽媽。當她停止呼吸時,醫師努力替她施行心肺復甦術,但急救無效。她丈夫進入病房一看,只見愛妻滿臉滿枕頭都是血,嘴裡插了一根很粗的管子,口角沾著血,眼角的淚也沾溼了枕巾,他抱著妻子狂喊:『你們對她做了什麼?』當他得知是急救的結果,心中悲慟不已,連連搥胸哭嚎說:『我對不起妳!我對不起妳!』這種人間悲劇不是個案,全臺各醫院每天都在上演。」
    電擊、插管等急救行為,健康的人恐怕都難以忍受,更何況意識昏迷、生理機能衰敗的臨終病患了。對於一息尚存,與死亡僅僅一線之隔的親人,在我們善盡了種種醫療照顧之後,若發現仍然無力回天,實在應該讓他在「安寧」的狀態下離開,這樣才真正是為他著想。如果只以自身情感作考量,將臨終的親人弄得更加不堪,那就是生死邊緣上徹底的輸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