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57期
權看數十年(濯生)
●濯生
一般透天的獨棟房子,建築時一不小心就會侵佔到隔鄰的土地。為了不容權益受損,兩家都會勞師動眾,申請鑑界,要求賠償。等到真相弄清之後,兩家人心裡早就生了疙瘩,互存芥蒂。
明朝有一位楊玢,他正準備回鄉隱居,族人卻來信說他的舊宅已被鄰人侵佔了。楊玢並不惱怒,寫了一首〈批子弟理舊居狀〉的詩,抒發感情:
「四鄰侵我我從伊,畢竟須思未有時。
試上含元殿基望,秋風秋草正離離。」
含元殿是唐朝著名的宮殿,到了明朝早已崩塌頹圮,荒草叢生。詩的最後兩句描述了含元殿的淒涼景象,站在只剩地基的含元殿上一望,颯颯秋風中,滿眼盡是一片枯黃的野草。像含元殿那樣的華麗建築都荒廢了,我那座舊宅又算得了什麼?
楊翥是明代宗的禮部尚書,族人來信告訴他,說祖先老宅旁邊的土地被鄰人侵佔了幾尺,楊翥也寫了一首詩作答:
「餘地無多莫較量,一條分作兩家牆。
普天之下皆王土,再過些兒也無妨。」
站在世間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從出世法來想,娑婆世界又何嘗有一塊土地永遠都屬於我的?
這兩則故事與清代康熙進士張英的「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有異曲同工之妙,千古之下仍讓人津津樂道。
土地、財物、房舍等等,人們只有暫時的使用權,沒有永遠的所有權,都是「借汝權看數十年」而已。二楊都是有德之士,見識弘大,何苦為了幾坪土地,與人相爭不下?再說古人有「千金置宅,萬金買鄰」的觀念,有見識的人寧可花上十倍的價錢買個房子,好與有德者結為高鄰。日後住進里仁為美的社區,為了些些土地,傷了好鄰居的心,多不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