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66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一二五)(智果)
●智果
◎通達位(續七)|| 與六現觀相攝(三)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簡稱「邊現觀」)
《顯揚》十七載:
問:「現觀邊智諦現觀,以何為體?」
答:「以緣安立諦聖慧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
謂第五現觀自體有二:
若剋性而言,是指緣慮「安立諦」之聖慧;若約其眷屬而言,則是指與此聖慧相應之菩提分法(即三十七種順趣菩提之法,《俱舍》二十五謂此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以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及尋為體。此等善法皆是現觀之眷屬也。)
何故名為「邊現觀」?《瑜伽》五十五云:「此現觀後所得智,名現觀邊智。」即指在前之第四現觀,觀非安立諦之真如之後,方現在前之後得智也。
《瑜伽論記》十五上亦云:「謂從『真觀』(觀非安立諦之真如)後邊,起『相見道』(即後得智也)名『邊現觀』。」
《成唯識論》九則曰:「現觀智諦現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意即:在第四現觀之後,一切緣慮「安立諦」(四諦)之世間、出世間智。
《心要》九釋云:「緣苦集諦,即是世智;緣滅道諦,即出世智也。」
《述記》九末亦釋云:「此(邊現觀自體)通有漏、無漏、一切見、修道(智)。」 以上略說「邊現觀」之體性已訖。
以下略說「邊現觀」之所緣境:
《瑜伽》五十五云:「依前現觀起已,於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又《顯揚》十七亦云:「從此諦現觀(即「見道」)已上,於修道中,有十六行,世出世清淨智生,謂於欲繫苦諦,生二智:
一現觀審察智。
二現觀決定智。
於色、無色繫苦諦,亦有如是二智。
如於苦諦有四智,如是於集滅道諦,亦各有四智。如是總有十六種智。
若聲聞等所得,為對治欲、色、無色三界雜染;若諸菩薩所得,為對治十種地障。」 茲試列簡表如左:(見雜誌頁九)
上來第五「現觀邊智諦現觀」已略釋訖。
(六)究竟現觀(從位得名)
《顯揚》十七載:
問:「究竟現觀,以何為體?」
答:「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謂「究竟現觀」是以盡智、無生智等,究竟位中之十種無漏智,做為自體;或以與十種無漏智相應之順趣菩提之法為自體。
《瑜伽》六十九亦云:「無學十智,皆是無漏。」
《俱舍》二十六有頌云:「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謂智有十種,能覺知一切所知境界,又可總攝為二種即「有漏智」與「無漏智」。或問:十智者何?略釋如下:
1.世俗智||多緣世俗境之智,多順世間俗事轉故,非無取勝義、順勝義事轉,然是愛境,無勝功能,息內眾惑,故非無漏,惑覆出世,引發世間,得「世俗」名。
問:何因緣故,清淨佛身中,諸世俗智,說名無漏?
答:由彼身中,諸漏隨眠已永斷故,是故此智,皆成無漏,遍以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為所緣境也。
2.法智||緣欲界苦等四諦之理,斷欲界煩惱之無漏智。
3.類智||緣上二界四諦之理,並斷其煩惱之無漏智。
4.苦智
5.集智 各斷四諦下所屬煩惱之智。
6.滅智
7.道智
8.他心智||由前之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四種,成就他心智。意即:
若欲知他無漏心,以法智、類智、道智三種所成之他心智知之。
若欲知他有漏心,則以世俗智所成之他心智知之。
何以故?《大毘婆沙論》一百卷云:「他心智能知同類心、心所法,非不同類,謂有漏者知有漏,無漏者知無漏。」
9.泍盡智||《雜集論》十云:「由因盡所得智,名為盡智」謂於此究竟位中,由永斷集因,令無有餘,所得之智名為「盡智」。
10.泇無生智|| 《雜集論》十云:「由果斷所得智,名為無生智」謂由因盡故,當來苦果畢竟不生,所得之智名「無生智」。
總之究竟位中,一切諸智,是為「究竟現觀」之體性。
上來第六「究竟現觀」已略釋訖。
(丑)明相攝義||「真相見道」與「六現觀」相攝義
(一)相攝
《論》九云:「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即:
1.第四現觀緣非安立諦(真如)之根本智,即「真見道」攝。
2.第四現觀緣非安立諦之三品心(即三種智),即「相見道」攝。
3.第五現觀緣安立諦(四諦)之十六心(即十六種智),即「相見道」攝。
(二)不攝
《論》九云:「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謂彼第二現觀之上品淨信,第三現觀之聖所愛身語意業,雖與二種見道俱起,而但相助,能助現觀增明、不退,並非現觀自體,故不相攝。
又第一現觀之「思所成慧」,是智諦現觀之因故;
第六現觀究竟位中之盡智、無生智,於二種見道中,尚未起故(《心要》九云:「盡智、無生智,唯究竟位有之」)故第一與第六現觀,亦不與二種見道相攝也。
上來「二種見道」與「六種現觀」相攝之義,已略釋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