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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367期
讀易散記--觀卦六爻(自明)
●自明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虞仲翔《注》:「坤為國,臨陽至二,天下文明,反上成觀,進顯天位,故觀國之光。王,謂五陽。陽尊賓坤,坤為用,為臣。四在王庭,賓事于五,故利用賓于王矣。《詩》曰,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是其義也。」
  依李氏《疏》解釋。坤為地,土地是立國的要素,所以注說:「坤為國。」臨陽至二,是指臨卦九二,即是乾二。「天下文明」是乾卦九二《文言傳》文。九二反居于上,以成觀卦,體五,則是「進顯天位」,故為「觀國之光。」九五,乾爻,為君。所以注云:「王,謂五陽。」陽尊為主,以坤為賓,所以注云:「陽尊賓坤。」《說卦傳》:「致役乎坤。」致役故為用。坤《文言傳》:「坤,臣道也。」故坤為臣。互體艮,為門庭。四為諸侯位。故四在王庭。四為賓,而以臣的身分,執事于五。故「利用賓于王。」注引:「《詩》曰,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此是〈詩經〉〈商頌〉〈殷武〉篇文。〈殷武〉,是祭祀殷高宗的詩篇,虞氏引之,以明用賓之意。
  李氏《疏》案語,大意。九五下臨坤國,乾為大明,故為光。大觀在上,而四承之,故曰觀國之光。《儀禮》《聘禮》說「歸大禮之日」,有「請觀」之禮。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左傳》,吳季札聘魯,請觀于周樂。《左傳》昭公二年,晉侯使韓宣子聘魯,觀書于太史氏,皆是「觀國之光。」之事。五位是天子,四位是三公,五陽為王為主,四陰為臣為賓。觀義為灌,《周禮》大饗有 賓之禮,所以《周禮》《春官》《典瑞》云:「 圭有瓚,以肆先王,以 賓客。」四為三公,而稱王賓,則賓于王惟 禮為盛,所以爻辭說:「利用賓于王。」《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周史為陳侯解釋「觀  之否  」此爻說:「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觀六四變為九四,即由觀卦變為否卦,是為「觀之否。」周史所解,即是此爻之義。
  《象》傳說:「觀國之光,尚賓也。」
  崔憬《注》:「得位比尊,承于王者。職在搜揚國俊,賓薦王庭,故以進賢為尚賓也。」
  依李氏《疏》解釋。六四,是以陰爻居于陰位,是為得位。居近至尊之五,能進賢于五,是為比尊。上承于九五之王者,故其職責在搜國之俊才,以薦舉于王庭。四能進賢,故為尚賓。
  李《疏》案語:「案,四觀五光,五尚四賓。故曰尚賓。《周語》祭公謀父曰,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韋《注》云,皆所以貢助祭于廟,《孝經》所謂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是助祭尚賓之事也。」
  孔氏穎達說:「釋觀國之光義。以居近至尊之道,志意慕尚,為王賓也。」
  程伊川《易傳》:「君子懷負才業,志在乎兼善天下。既觀見國之盛德光華,古人所謂非常之遇也。所以志願登進王朝,以行其道。故云觀光之國,尚賓也。尚,謂志尚。其志意願慕賓于王朝也。」
  九五是明德之王。六四居三公之位,接近九五之尊,以其柔順之德,臣事于五。而五尚之以賓。君臣道合,是為觀國之光。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

  虞仲翔《注》:「我,身也。謂我生。生,謂生民。震生象反。坤為死喪。嫌非生民,故不言民。陽為君子。在臨二失位,之五得道處中,故君子無咎矣。」
  依李氏《疏》解釋。注:「我,身也。」《爾雅》〈釋詁〉:「身,我也。」我身二字轉注,所以虞氏將我字解釋為身。此身字是指九五,但虞氏《逸象》亦說:「坤為身。」所以此身字亦可指坤而言。虞氏《逸象》亦說:「坤為民。」我身有民,所以爻辭謂「我生」,此「生」字就是「生民」。生民,就是下體坤三,其在臨卦,二與三為震。《說卦傳》:「震為反生。」臨震反之則為觀,所以觀卦九五亦是坤我所之。虞《注》「震生象反,坤為死喪」者,以納甲解釋,坤納乙癸,震納庚。月亮滅于坤乙三十日,是為既死魄,故云:「坤為死喪」。魏伯陽《參同契》說:「三日出為爽,震庚受西方。」此意是說,陰曆初三日,月始生光。故云:「震生象反。」既言坤為死喪,則嫌其非為生民,故爻辭但言「生」,不言「民」。雖只言生,而民自在其中,故云:「生謂生民。」注:「陽為君子」者,指九五而言。九五在反卦臨二為失位,今由臨二反而之五,則成觀五,以陽爻居陽位,又居上卦之中,是為「得道處中」。所以君子無咎。
  李《疏》案語:「愚案,乾為大生,故曰觀我生。三與五,位不同,而功同。故陰陽不同,而其辭同。觀,陰消陽,將成剝矣,宜有咎。然得中得位,君子之道也,故無咎。」
  何玄子《古周易訂詁》:「觀我生,與六三解雖異,而意則同。我者,九五自我也。我生,謂下四陰。蓋觀本乾卦,四陰皆從乾而生,溯其本也。陰生至四,唯五上二爻乾體猶在,故五以下四陰為我生。上,亦乾體,但以隔五,故據五而言以下四陰為其生。何謂觀我生,傳以觀民解之,即《大象》觀民設教之意。君子觀民以設教,必有中正之德,足為四海之儀刑,然後無咎耳。觀道如是,而僅曰無咎,觀豈易言哉。」
  《象傳》說:「觀我生,觀民也。」
  王輔嗣《注》:「觀我生,自觀其道也。為眾觀之主,當宣文化,光于四表。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君子風著,己乃無咎。欲察己道,當觀民也。」此處所引王《注》,與今《十三經注疏》本稍異。
  虞仲翔《注》:「坤為民,為三也。坤體成,故觀民也。」
  依李氏《疏》解釋。
  王《注》。「觀我生」者,是九五自觀其在上之道。九五居于尊位,為眾觀之主。《說卦傳》「巽為宣髮」,坤為文,乾「大明」為光,坤有四方為四表,所以王氏注云:「當宣文化,光于四表。」《尚書》〈君陳〉篇說:「爾惟風,下民惟草。」所以《注》云:「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是《尚書》〈泰誓〉文。此意是民之善惡,要看在上位的人。《論語》〈顏淵〉篇:「君子之德風。」故云:「君子風著,己乃無咎。」《尚書》〈咸有一德〉:「萬夫之長,可以觀政。」故云:「欲察己道,當觀民也。」
  虞《注》。生,就是生民。下體坤為民。六三曰:「觀我生。」故知民就是六三。陰消陽至三。坤體已成,故云:「觀民」。坤民謂三,不兼初二者,張編修說:「初二有臨伏陽,不得以坤言民。」
  李《疏》案語:「愚案,自觀其生,五陽得乎君子之道,下與二應,二體坤,則可以觀示坤民也。觀民之觀,與大觀在上,中正以觀天下,同義。」
  九五有中正之道,以觀天下。《象傳》說為「觀民」者,意在人君須以中正之道教化天下之民,又須觀其民風已否歸淳。聖人治天下,不為己,但為民。以消息卦而言,觀不速消為剝,就是因為九五有道觀民而然。

  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

  虞仲翔《注》:「應在三,三體臨震,故觀其生。君子,謂三。之三得正,故無咎矣。」
  依李氏《疏》解釋。上九與六三相應,六三在其反卦的臨卦中是互體震。震為生,故「觀其生。」上九失位,之于三位,則得其正,故注云:「君子,謂三。」得正,故無咎。
  李《疏》案語:「愚案。觀,惟三、五、上言生。上乘五,觀五也。下應三,觀三也。之三得正,故無咎。三與五同功,故亦曰君子無咎。」
  《象傳》說:「觀其生,志未平也。」
  王輔嗣《注》:「觀其生,為人所觀也。最處上極,天下所觀者也。處天下所觀之地,其志未為平易,不可不慎,故君子德見,乃得無咎。生,猶動出也。」
  虞仲翔《注》:「坎,為志為平。上來之三,故志未平矣。」
  依李氏《疏》解釋。
  王注。觀其生者,此說上九自己在上,而為人所觀。上,處于最極之位,尤其為天下人所共觀者。處于天下所共觀之地,又不得位,其志未為平易,不可不謹慎。所以,君子必須以德脩于上,而現于下,乃得 咎。孔氏《正義》:「生猶動出者,或動或出,是生長之義也。」
  虞《注》。坎心為志,坎水為平。上九來之三位,六三則之上位,九五成坎,故志平。若上九當觀其生,而未之三時,則五志猶未平。
  觀是消卦,陰消已至四,若消至五,則成剝卦。幸有九五居中得正,觀民設教,以德化民,使天下之民在這箇時代受到聖人教化,人心向善,大觀時運可以延長。而上九雖不當位,但與九五同具陽明聖德,為天下人所觀瞻,故其心志在助九五觀民設教,雖居最高之位,而未以平安自居,所以《象傳》說:「志未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