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69期
齊家之道—刑罰不可不慎(淨分)
●淨分
「吾少時見里巷中有一子弟,被官司呼召證人詈語,其家父母妻子見吏持牒至門,涕泗不食,至暮放還乃已。是知當官蒞事,凡小小追訊,猶使人恐懼若此;況刑戮所加,一有濫謬,傷和氣、損陰德莫甚焉。《傳》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此聖人深訓,當書紳而志之。」
(見北宋賈昌朝〈誡子孫〉)
我小時見里巷中有一子弟,被官府叫去證明某人有罵人的言語。他家父母妻子見官吏手持公文到門,嚇得哭個不停,食不下嚥。直到晚上那人被放回,一家人才不再害怕。由此可知當官辦事,即使是小小的傳訊,就使百姓如此恐懼。何況處以刑罰或誅戮,一有濫用或錯用,沒有比這更傷和氣、損陰德的了。
經傳說:「因為上位領導者喪失正道,百姓人心早就散離了。若偵訊獲得犯罪的實情,就要哀憐體恤,不可因此而高興歡喜。」這是聖人深刻的教訓,應當寫在衣帶上,永誌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