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76期
妙語藏—凡夫三常業(三省)
●三省
若有已發菩提心者,乃至微惡終更不作。何所不作?謂貪瞋癡。(摘自《大寶積經》)
如果有人發起覺悟之心,想要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即使甚小的惡事,他也不會去做。究竟說來,他不做的事是什麼呢?就是和「貪瞋癡」三毒相應的事。
佛陀在《大寶積經‧三律儀會》中說,在他滅度之後,佛弟子中對於「涅槃寂靜之法」深深感到好樂的人,將越來越少。眾人不於此道鑽研,反而在三件事上樂此不疲:「一者,常喜追求世間名利。二者,貪樂朋黨追求食家,往還不絕。三者,喜樂追求華飾房宇,貯積財寶什物資具。以依如是三種事故,終不解脫三種惡趣。」這三件事雖然主要針對出家眾而說,但在家修行者亦未嘗不可作為警惕。綜觀這三種人人趨向的「常業」,主要是以「貪」為禍首,可以想見的是,若貪求不得,無法遂心滿意,必定引發瞋火。而真心被五欲六塵蒙蔽,恆常在煩惱中流轉,自然不開智慧,愚癡墮落,永為生死凡夫。
由此看來,在這離佛世已遠的末法時代,面對環境、人心的濁惡,佛弟子若想出淤泥而不染,實在需要相當的自覺和忍力。「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不能只是拿來當作口號而已,必得念茲在茲、即知即行,生命方能有另一番氣象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