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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377期
論語簡說(八十二)(子圓)
●子圓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孔子說:「君子所曉得的在義,小人所曉得的在利。」
  「君子喻於義」,「喻」是曉得、懂得。君子明瞭「義」的道理,中國文化講究「知行合一」,不能行和不知是一樣的,真正知道就能實行。何謂不知「義」?並不是不懂「義」字,「義」字只是符號,要遇事能懂,知道何事該辦、何事不該辦。君子的一舉ㄧ動全在義上,才夠得上「喻於義」。
  「小人喻於利」,小人牟利並非僅限錢財,凡是身、口、意中,只要ㄧ舉動先求自己夠本、不吃虧,也就是拔一毛以利天下必不為也,這便是小人的行徑。
  宋朝陸九淵象山先生,受邀到白鹿洞書院為學子們上課,他特別提出本章經文。象山先生要大家應當辨清自己的志向,他說,ㄧ個人真正所曉得、明瞭的,是來自於日常生活的習慣,日常生活的習慣來自於心中的志向。志向定在義上,則日常生活習慣一定也在義上,日常生活習慣不離開義,這樣才是真正明瞭義。反之,小人心心念念在私利上,日常習慣也在利上打滾,所曉得的就只有利了。象山先生殷切期盼大家一定要辨清自己的志向是「義」、還是「利」?
  這場盛會,透過象山先生切身的體察及鞭辟入  的分析,言辭中句句懇切中肯,在場師生為之竦然心動。
  本章是學習君子的總則,重點在個人的存心。心存公義是君子,私心滔滔是小人。省察起心動念,存義去利,正是平時功課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