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83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一四二)(智果)
●智果
◎修習位——廣釋行義·明數行第一(續八)
唯識宗將大乘菩薩修行階位,分為五等,所謂「唯識五位」,前三位:資糧位、加行位、通達位,其修學之大致,皆已略說訖,今說「修習位」菩薩(即初地住心乃至十地出心之間的菩薩),為斷除餘障故,於十地中,地地修學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多),已說前九勝行,今續說第十勝行:智波羅蜜多。
(十)智波羅蜜多
甲、明法數
《論》九云:「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云:「無垢慧有三緣:一無相智,二一切種智,三變化智。」謂清淨妙慧,由三緣助成,何等為三?一者無相智,二者一切種智,三者變化智。
清涼國師《華嚴大疏》卷二十三云:「無相智(如實覺了所知境性也)即『受用法樂』;一切種智(知一切諸佛之道法,又能知一切眾生之因種也)、變化智(諸佛菩薩之無障礙智也),皆『成熟有情』。」
乙、釋智名
《翻梵語》五云:「闍那,應云若那,譯曰智也。」其義云何?
《大毘婆沙論》卷一○六載:
問:「何故名智?智是何義?」
答:「決定義,是智義。」
同前,卷一四一又載:「於所緣法,審觀決定,故名為智。」
或問:「智與慧,有何差別?」
《瑜伽論記》九載:「梵云般若,此名為慧,當知第六度;梵云若那,此名為智,當知第十度。」
故《瑜伽》四十九云:「能取勝義(勝於世間世俗之深妙理),無分別轉,清淨妙慧,名『慧』(第六度)。能取世俗(即俗諦)有分別轉,清淨妙智,名『智』(第十度)」。 《大乘義章》十二載:「照見名智,解了稱慧,此二各別;知世諦(世俗人所知之真理)者,名之為智,照第一義(亦名真諦,至高無上之真理),說以為慧,通則義齊。」
隋嘉祥之《法華義疏》卷一載:「經論之中,多說慧門鑒空,智門照有。」
丙、釋智種類
丙一、《唯識心要》釋二智:
(一)受用法樂智——「即後得智(即「根本智」後,所得之智也,蓋此智乃「根本智」所引,能了達依他如幻,故又稱俗智、權智等),覺了一切法自相、共相,不迷不謬。」是名「受用法樂智」。
「自共二相」者,丁福保氏《佛學大辭典》云:「諸法有自、共二相,局於自體之相曰『自相』,通於他之相曰『共相』。」
章炳麟之《國故論衡·明見》云:「(物)無畢同,故有自相;無畢異,故有共相。」舉例言之:
「五蘊」各事,是「自相」,如變礙是「色」自相,領納是「受」自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別是「識」自相。而空、無我等理,及生、住、異、滅等相,則是「共相」。
又如「青色」各事,如花之青,果之青,衣之青,金之青(《說文》鉛,青金也),其一一事體,是自相也;自他共通之青,是共相也。
又一事中,有多極微(分析諸色,至最細位,名曰「極微」),以「事」為共相,以「極微」為自相。
如是輾轉,至不可說不可說為自相,而可說之極微為共相。
故自相、共相,重重相望而無盡,遂無「自相」之實體。故《述記》二末云:「故以理推,無自相體,且說不可言法體,名『自相』,可說為『共相』,以理而論,共既非共,自亦非自。」
此後得智,對於如上所說一切諸法自共二相,善玩味故,善分別故,如實覺了故,不迷惑、不謬解故,法喜充滿,身心適悅故,受用覺法之樂故,名為「受用法樂智」。
(二)成熟有情智——「即後得智,觀一切機,利鈍生熟,應病與藥」,是名「成熟有情智」。
即由此妙智,則能成熟有情,化不失時(教化眾生,不失時宜)。即:若有眾生,未種善根者,能令種善根;已種善根者,能令其成熟;善根已成熟者,能令其解脫。
譬如醫師,針對病症施藥,諸佛菩薩亦復如是,應所對之根機而為說法;貪欲病者,教觀骨相(即不淨觀);瞋恚病者,教觀慈悲相;愚癡病者,教觀十二因緣相,所謂「根有生熟,化不失時;器有大小,授法無謬」,應攝受者,即攝受之,應折伏者,即折伏之,總令一切眾生,皆入正法而度脫之,是名「成熟有情智」。
上來依蕅祖之《心要》釋二智已訖。
丙二、《攝論》釋二智
無性菩薩《攝論釋》七云:
(一)受用法樂智——「由施等六,成立此智(指「後得智」),復由此智,成立前六種波羅蜜多」令所修滿足,令修法者,受用覺法之樂故,名此「後得智」為「受用法樂智」。
何謂「復由此智,成立前六種波羅蜜多」?答曰:
即以後之「四度」(方便、願、力、智,四種,皆屬「後得智」),助成前六度:
○1「方便善巧」,助「施」、「戒」、「忍」三種波羅蜜多,令修圓滿。
○2「願」助「精進波羅蜜多」,令修圓滿。
○3「力」助「靜慮波羅蜜多」,令修圓滿。
○4「智」助「般若波羅蜜多」,令修圓滿。
故《解深密經.地波羅蜜多品》載:
佛告觀自在菩薩:「(後之四度)與前六種波羅蜜多,為助伴故。」意即:若欲令前六度修學圓滿,必須藉「方便」等四度,予以助成故。
《維摩詰經.菩薩品》載:
天女問:「何謂法樂?」
維摩詰答言:「樂常信佛,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樂離五欲(以上即深信四法,佛法僧及賢聖戒,即以修「四不壞信」為樂也)樂廣行施,樂堅持戒,樂忍辱柔和,樂勤集善根,樂禪定不亂,樂離垢明慧(即以修菩薩六度為樂),樂廣菩提心(即以無上菩提覺法為樂)樂修無量道品之法(即以修其餘一切善法為樂),是為菩薩法樂。」
由此上經文可知:菩薩行者,以法自娛,以修道為樂,不以五欲為樂,故名「受用法樂智」。
(二)成熟有情智——「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此戒、此忍、進等,如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為饒益有情也」意即:
○1由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正攝受」(案:財法二種攝受中,「財攝」為「助攝受」,「法攝」為「正攝受」,詳見《顯揚聖教論》卷三)。
○2由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不毀害。
○3由忍辱波羅蜜多故,雖遭毀害,而能忍受。
○4由精進波羅蜜多故,能助他有情所作善事。
○5由靜慮波羅蜜多故,心未定者令定。
○6由般若波羅蜜多故,為已得定者,令解脫。
故曰:由此妙智,助修前六度,能無倒饒益有情,故名「成熟有情智」也。
以上約《攝論》釋二智已訖。
上來略釋修習位菩薩,所修十種勝行之十「智波羅蜜多」,今已略釋竟。
《述記》以十三門,辨明十種勝行,科名為「廣釋行義」,其第一「明數門」今已釋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