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88期
讀易散記—无妄六爻(自明)
●自明
九四。可貞無咎。
虞仲翔注:「動得正,故可貞。承五應初,故咎也。」
李氏《纂疏》:「四失位,動則得正,故曰可貞。變正成陰,上承五陽,下應初陽,陰陽相得,故無咎也。」
《象傳》說:「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虞仲翔注:「動陰承陽,故固有之也。」李氏《纂疏》:「四本陰位,動而為陰。以陰居陰,上承五陽,故曰固有之也。」
程子《易傳》:「四剛陽而居乾體,復無應與,無妄者也。剛而無私,豈有妄乎。可貞固守此,自無咎也。可貞與利貞不同,可貞謂其所處可貞固守之,利貞謂利於貞也。貞固守之,則無咎也。」
來氏知德注:「九陽剛健,其才亦可以有為者,但下無應與,無所係戀而無妄也。占者得此,但可守此無妄之正道。既無妄矣,若妄動,又不免有咎也。固有者,本有也。無應與,則無係戀而無妄。則無妄乃九之本有也。」
虞注以九四變正得位為可貞,以陰居陰位,上承五陽,為固有。程子、來氏皆以陽剛不變復無應與為無妄,九四不變,貞固守此無妄之道,是為可貞,是為固有。不同之義,可以兼存。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虞仲翔注:「四已之正,上動體坎,坎為疾,故曰無妄之疾也。巽為木,艮為石,故稱藥。坎為多眚,藥不可試,故勿藥有喜。康子饋藥,丘未達,故不嘗,此之謂也。」
依李氏《疏》解釋。九四失位已變正,上九亦失位變動,則上體成坎。《說卦傳》:坎為心病,故為「疾」。外卦三爻皆是坎,五在坎中,疾歸于五,所以九五為「妄之疾。」注:「巽為木,艮為石。」引自《說卦傳》。《周禮.天官疾醫》:「以五藥養其病。」鄭注:「養猶治也。五藥:草木蟲石穀也。」巽木艮石故稱為藥。《說卦傳》:「坎為多眚。」虞注:「眚,敗也。」所以藥不可以嘗試。五陽為喜,故勿藥有喜。《論語.鄉黨》篇記載,康子饋藥。孔子說:「丘未達,不敢嘗。」是以證明藥不可試。惠徵君說:「陽稱喜,亦虞義也。」
李《疏》案語:「愚案。五得中得正,宜無疾。五之疾,四之疾。四之疾,遯之疾也。遯三曰:係遯,有疾厲。遯上之初成無妄,則遯三之疾,四受之矣。五乘四疾,故為無妄之疾。震陽為喜,故勿藥有喜也。」案云「則遯三之疾,四受之矣」者,遯上九之初,為無妄初九,原來的初二三爻,依序上推為二三四爻。是以遯九三,便是無妄九四。遯三之疾,即由無妄四受之。案云「震陽為喜」者,虞氏《逸象》:「震為樂。」注以為喜樂。所以此處云:「震陽為喜。」
《象傳》說:「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侯果注:「位正居尊,為無妄貴主。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三四妄處,五乃憂疾。非乖攝,則藥不可試。若下皆不妄,則不治自愈。故曰勿藥有喜也。」
李《疏》之意。注說「位正居尊」者,此爻是九五。九是陽爻,五是陽位。以陽爻居陽位,是為「位正」。又以爻位說,五是天子之位,是天子所居,是為「居尊」。此爻在無妄卦中貴為天子,所以侯注說:「為無妄貴主。」侯注「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者,這是《書經.泰誓》篇裡的兩句經文,侯氏引來,解釋九五為三四兩爻擔任過失。六三以陰爻居陽位,九四以陽爻居陰位,兩爻皆失位,是為妄處其位。三為三公,四為諸侯,皆是天子大臣,他們有過,天子憂之。所以注云:「三四妄處,五乃憂疾。」九五為三四憂成疾病,不是自身失于調攝,自身是無妄,不需服藥,所以注云:「非乖攝,則藥不可試。」若在九五之下的三四兩爻變正不妄,則九五之疾不治自愈,故注曰:「勿藥有喜也。」
王輔嗣注:「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無妄,故不可試也。」
孔氏穎達疏:「此非直施於人主,至於凡人之事,亦皆然也。若己之無罪,忽逢禍患,此乃自然之理,不須憂勞救護,亦恐反傷其性。」
九五無妄,本無疾病。若以藥物來治療,則是妄為無妄治病。聖人警告,此藥不但不可服用,而且亦不可嘗試。故云:「無妄之藥,不可試也。」人之本性,至誠無妄,本無一切生滅無常之疾。而曰有此疾者,皆因妄念而有。聖人啟悟之,但去妄念,則宇宙人生一切此疾,自然不藥而愈。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虞仲翔注:「動而成坎,故行有眚。乘剛逆命,故無攸利。天命不右,行矣哉。」
依李氏《疏》解釋。九四失位,已經變正。上九變動為陰,則上體成坎。《說卦傳》:「坎為多眚。」以坎應下體震,震有足,為行。故云:「行有眚。」上動為陰,以陰據九五之陽,是為「乘剛。」五至三,互體巽象,為命。變坎乘巽,即是「逆命。」上九位不正,故「無攸利。」前面卦辭說:「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即指上九而言。虞氏又引《彖傳》:「天命不右,行矣哉。」以明此處爻辭「行有眚」之意。
《象傳》說:「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崔憬注:「居無妄之中,有妄者也。妄而應三,上下非正,窮而反妄,故為災也。」
依李氏《疏》解釋。「居無妄之中」的「中」字,應當作「終」。上九居無妄之終,位不得正,所以注云:「有妄者也。」上九與六三相應,三屬于下體震。震為「行」。上九與六三,皆不得正位,雖然陰陽相配,是不義之應。此是應得不正當,即是窮于上而反妄之意。無妄之行,行而窮,故為災。
王輔嗣注:「處不可妄之極,唯宜靜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
孔氏穎達疏:「位處窮極,動則致災。故《象》云,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程子《易傳》:「無妄既極,而復加進,乃為妄矣。是窮極而為災害也。」
惠徵君注:「動而有眚,故災。與乾上九同義。《易緯》(稽覽圖)曰:陽無德則旱。郎顗(《後漢書.郎顗傳》)曰:陽無德者,人君恩澤不施於人也。上動體屯,膏澤不下。坎為多眚,為災。上為窮。故云:窮之災。乾上九亢龍,動而有悔。故云同義。」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聖人之意,必不可為無妄之行。行有災,不行則無災,且可保持純真無妄之德,以樹世間風範。學者以是求之,蓋得行藏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