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選取文字後即查!)
回本期目錄
回檢索系統

明倫月刊第389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一四八)(智果)
●智果

  ◎修習位——廣釋行義.不增減門第四(續一)

  不增減門者,說明菩薩六度(或開為十度),其數不增不減之理由也。《成唯識論》卷九,陳述其理由有六門,上回已說前三門,即(子)對治六蔽門,(丑)漸修佛法門,(寅)漸熟有情門,今續說後三門,茲分述如左:

  (卯)二道因行門

  何謂「二道」?茲先根據唐智周大師之《演秘》七末,略釋之:
  一、增上生道——「增上生」三字,係指所招之果體,大資財、尊貴身、大眷屬也。譬如初地以上菩薩,在人間天上,示現為十王之華報,即初地作閻浮提王、二地作轉輪聖王、三地作忉利天王,乃至十地作大自在天王,威力自在,守護正法,統領大眾,令修善法。以一切生處,最為殊勝、奇特故,名為「增上生」;又「道」之一字,係指修因(施、戒、忍三度)。
  二、決定勝道——「決定勝」三字,亦指果體(伏惑、神通、成佛),望前三增上果體,後三果體而勝於彼故,名為「決定勝」;「道」之一字,亦指修因(進、定、慧三度)。  《瑜伽論略纂》五:「增上生道,人天勝因;決定勝道,涅槃勝因。」上來略釋「二道」名竟,以下即正釋「二道因行門」:
  窺基大師之《辯中邊論述記》卷三云:「菩薩六度,有二種道,前三令得增上生道,後三令得決定勝道。」
  《對法》十一亦云:「波羅蜜多,數唯有六,不增不減,何以故?一切菩薩道,略有二種:一增上生道,二決定勝道。」
  又云:「如其次第,三三攝故,所以者何?
  增上生道,有三種,一大資財,二大自體,三大眷屬;施波羅蜜多,感大資財果;戒波羅蜜多,感大自體果,由持淨戒,生善趣中,得尊貴身故;忍波羅蜜多,感大眷屬果,能行忍者,一切眾生,咸歸附故。
  決定勝道,有三種,一(精進能)伏諸煩惱,修習善品方便;二(靜慮能)成熟有情方便,謂靜慮波羅蜜多,依此發神通,成熟有情故;三(慧是)成熟佛法(指佛所證得之十力等法)方便(由有慧故,佛法成熟),如是三中,隨闕一種,菩薩決定勝道,必不成就。」  古德有云:「菩提路遠,生死道長,大果難感」,故菩薩行者,在因地中,無不勤修六度,不斷向上勝進,「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增上生」之基礎上,發勤精進,自強不息,趣向「決定勝果」(菩提、涅槃),庶不負難得之人身,難聞之佛法也。
  《述記》十本云:「諸菩薩道,唯有此二(增上生道,決定勝道),若闕一種,道不成故。」是故波羅蜜多,但有六數,不增不減。
  上來「二道因行門」已略釋訖。

  (辰)利生斷惑門

  即前三度,能利生故;後三度,能斷惑故,名為「利生斷惑門」。此義云何?
  《瑜伽》七十八載,觀自在菩薩請問世尊,「何因緣故,施設如是所應學事,但是六數?」
  佛言:「善男子!二因緣故。一者饒益諸有情故;二者對治諸煩惱故。當知前三饒益有情;後三對治一切煩惱。
  前三饒益諸有情者,謂諸菩薩:
  由布施故,攝受資具(資生之具),饒益有情。
  由持戒故,不行損害、逼迫、惱亂,饒益有情。
  由忍辱故,於彼損害、逼迫、惱亂,堪能受,饒益有情。
  後三對治諸煩惱者,謂諸菩薩:
  由精進故,雖未永伏一切煩惱,亦未永害一切『隨眠』(指諸惑之種子,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故名「隨眠」),而能勇猛修『諸善品』(十善及諸道品),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
  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般若故,永害隨眠。」
  總之:由前三種善,能攝益一切有情故;由後三種善,能對治一切煩惱故。諸菩薩道,唯有此二。是故但有六數,不增不減。
  《對法論》卷十一,亦有此解。
  上來「利生斷惑門」已略釋訖。

  (巳)為無住涅槃因門

  謂六度為「無住涅槃」之因。何謂「無住涅槃」?
  「無住涅槃」,是唯識宗所說「四種涅槃」之一。謂菩薩以大悲憐憫有情,故不住涅槃;又以般若,濟度有情,故不住生死。菩薩窮未來際,利樂有情,故名「無住處涅槃」。
  由此可知:般若及大悲,為「無住處涅槃」之自性。
  《論》九云:「又由施等(是大悲,饒益有情),不住涅槃;及由進等後三(是大智,伏滅諸惑),不住生死。(故此六度)為無住處涅槃資糧(即施等前三,為福德資糧;進等後三,為智慧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又《對法》十一亦云:「復次,波羅蜜多,是無住處涅槃方便故,其數唯六,所以者何?
  由諸菩薩,為翻住涅槃故,於生死中,攝增上生(即前所言,十地寄報,護持正法,化導群生,名「增上生」);又為翻住生死故,即於生死而不汙染。是故前三(施、戒、忍)是得增上生方便;後三(進、定、慧)是不染汙方便,(何以故?)由精進故,修習對治(即未生惡不善法,修令不生);由靜慮故,伏諸煩惱;由智慧故,永害一切煩惱隨眠。」此即前三悲故,不住涅槃;後三慧故,不住生死,故此六度為無住處涅槃資糧,不增不減也。  上來「無住涅槃因門」已略釋訖。
  又上來「明六無增減」已全部釋竟。(全文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