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93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一五二)(智果)
●智果
◎修習位——廣釋行義.釋名門第六(續一)
慈恩大師之《述記》以十三門,廣釋修習位菩薩,所修學之十種波羅蜜多之義。前五門已略釋訖,今說第六「釋名門」,即解釋十種波羅蜜多之總名及別名:
甲子,釋總名——「波羅蜜多」之義
甲丑,釋別名——施、戒、忍、進等之義。
今先釋總名。
《瑜伽》七十八云:「由五因緣故,說名波羅蜜多。何等為五?一者無染著故,二者無顧戀故,三者無罪過故,四者無分別故,五者正回向故。」初二因緣,上回已略釋訖,今續說後三因緣。
(三)無罪過
《瑜伽》七十八云:「無罪過者,謂於如是波羅蜜多,無『間雜染法』,離『非方便行』。」謂修習位菩薩於所修之諸波羅蜜多,遠離二種罪咎過失!何等為二?一者間雜染法,二者非方便行。
▲何謂「間雜染法」?欲了解「間雜染法」,必須先明白《俱舍》二十七云:諸佛如來,因位之萬行圓備,有四種修法。何等為四?
一、長時修——經歷三大阿僧祇劫,而修行不倦。
二、無餘修——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具修而無遺。
三、無間修——精勤勇猛,無有剎那,荒廢修行。
四、尊重修——恭敬所學,無所顧惜(為利樂一切眾生,而於己身無所顧慮、愛惜)亦不憍慢。
而能障此四修法者,即名為「間雜染法」。
《瑜伽》七十八云:波羅蜜多之間雜染法,略由四種加行:
一、無悲加行——障「長時修」,謂菩薩於三大劫,能修行者,由大悲力(即不忍一切眾生受苦,而欲拔濟之悲愍心),今由於缺乏悲心之「加行」(督促勉勵)故,不能「長時修」,是名「無悲加行」。
二、不如理加行——障「無餘修」,謂菩薩修六波羅蜜多,若先修此度,後修彼度,名「不如理」。故《深密解脫經》四云:「修行諸波羅蜜,離餘波羅蜜行,是名不正思惟。」 《瑜伽》七十八亦云:「不如理加行者,謂修行餘波羅蜜多時,於餘波羅蜜多,遠離失壞。」
由此可知:菩薩悲智雙運,六度齊修,方為「如理加行」。
三、不常加行——障「無間修」,常者,恆也。謂初發心菩薩,由懈怠、放逸故,修行六度,若續若斷,順逆境變,是名「不常加行」。
四、不殷重加行——障「尊重修」,謂諸菩薩,修六度法,於自他二利之行(即斷煩惱之自利行,與饒益眾生之利他行),皆生尊重之心而修。若有菩薩,不了解上求下化之菩薩行之重要性,而虛應故事,敷衍了事,是名「不殷重加行」。
菩薩修行,遠離如上所說無悲等四種加行之過失,是名「無間雜染法」也。
▲何謂「非方便行」?《瑜伽》七十八,分六段說明:
一、問
「世尊!何等名為非方便行?」當機者觀自在菩薩,代表諸大菩薩,請問佛陀,何謂波羅蜜多之非方便行?
首先當知:「方便」二字,乃是對「真實」而言之詞彙。「方便」是教化眾生,誘導眾生,進入真實法之一種智慧。故《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一載佛言:「能調眾生,悉令趣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方便。」反之,即名「非方便」。
二、答
「善男子!若諸菩薩,以波羅蜜多,饒益眾生時,但攝財物,饒益眾生,便為喜足,而不令其出不善處,安置善處,如是名為非方便行。」謂諸菩薩,於「四攝法」中(即布施攝、愛語攝、利行攝、同事攝),但以「財攝」(即「布施攝」中之財施,令眾生身體上不受饑寒逼迫之苦)便以為滿足,便以為已達到利益眾生之目的,如是名為「非方便行」。
三、徵(窮詰也,深入追問「非方便行」之所由也)
「何以故?」謂施物令喜,還成饒益,以何義故,名「非方便行」?
四、釋(即如來正說也)
「善男子!非於眾生,唯作此事,名實饒益。」謂諸菩薩,非於眾生,唯作財攝(布施攝中之財施),令得少許世間之利益安樂,便可名為「真實饒益眾生」!要須「法施」(以無染心,如實宣說正法,開顯正義)令諸眾生,出「不善處」(三惡道),將之安置於「善處」(人天善道,或諸佛淨土),乃名「饒益」(給予眾生豐富而真實之利益)。
五、喻說
「譬如糞穢,若多若少,終無有能令香潔」譬如世間之糞穢,或多或少,多固臭不可聞,少亦臭不可聞,雖由多變少,終究無有轉成香潔之可能!
圓測《疏》云:「糞喻行苦;香喻涅槃」即「糞穢」比喻一切有為法,四相(生、住、異、滅)遷流,無有剎那常住安穩,由此所生之逼迫苦惱,稱為「行苦」!而「香潔」則比喻佛智所證之涅槃,乃是不生不滅、寂靜、無為、純善、純美、莊嚴安樂解脫之境界!若吾人一日未能轉識成智,則此「行苦」終究無有轉成「涅槃」之可能!
六、合喻
「如是眾生,由行苦故,其性是苦,無有方便,但以財物,暫相饒益,可令成樂。唯有安處妙善法中,方可得名,第一饒益。」沉淪在生死苦海中之眾生,亦復如是!由於諸行無常之故,一切眾生,自性即是苦。若菩薩欲拔濟眾生苦惱,卻無善巧方便,但以錢財、飲食等饒益之,雖可令眾生獲得暫時之安樂,但是若要真正利益眾生,令眾生獲得究竟安樂,則唯有運用法施,資益眾生善根,將一切眾生安置於菩提覺法及涅槃寂靜之妙善法中,如此方可名為至高無上之饒益!
菩薩修行,遠離如上所說,不能真正利益眾生之過失,是名「離非方便行」。
上來說到「波羅蜜多」之所以名為「波羅蜜多」之第三種因緣,即菩薩修行能遠離「間雜染法」及「非方便行」二種罪咎過失故,今已略釋訖。(全文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