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401期
常禮舉要—子、居家(六)(李炳南)
●李炳南
「第十、同桌吃飯,不另備美食獨啖。」
在家或是公共地方,都是若干人同桌吃飯,預備什麼飯就吃什麼飯。同桌吃飯,不能有「我吃不來,我預備自己吃」的觀念。同桌吃飯,你不吃菜沒關係,若獨吃美食,很不好看。咱們吃素的,這又例外,譬如吾吃長素,外頭人不知道,吾不說他也不做素菜,就把葷菜夾在我跟前,吾不吃就是了,放在那裡,把菜偷偷地放一邊,模模糊糊地,什麼都過了去。 同仁們有人辦宴席,知道某人吃素,預備兩個素菜,這時吾還是謙讓,請大家同吃。那些吃葷的,有燕窩、魚刺、熊掌,吃得還不夠,你這裡只兩盤青菜豆腐,何必還來吃你這個?就有這種不開竅的人,吾見的不只一個。他嘴裡吃的油膩膩地,這裡吃、那裡吃,連你這裡素菜他也不放過。這種人吾絕對原諒,因他根本沒有這種教育。有教育的人,讓他吃也不吃。吃葷菜的人,就別吃人家的素菜。到葷菜的地方去吃素,就馬馬虎虎、敷衍敷衍,應酬嘛!也不必跟人家要素菜。出去吃飯是一種禮節,行禮後,回家再吃飽。
「第十一、不挑剔食之美惡。」
這一條不僅是在外頭同桌吃飯要如此,在家庭裡頭也是如此,跟熟人吃飯也是如此!吃這頓飯嫌不好,你不好那要叫誰吃呢?這個我不吃,那就你們吃吧,理上講得過去嗎?不好的叫他們吃,好的我自己吃,這個講不通,所以是不能挑剔。
在家庭裡也不能挑剔,除非你自己做主,你是主人,今天吃什麼菜,你自己說,廚房替你做,這就談不到挑剔二字了。你不做主人就沒有挑剔權,不好也得吃。
吾家裡是大家庭,小時候,什麼時候吃什麼菜,呆呆板板地跟法律一樣。吾最討厭的幾個東西,如夏天吃金瓜,七月間用小白菜炒飯,這是吾最討厭的兩條。那個時候是同桌吃飯,吾不大動這兩樣飯菜。年輕時還說實話,說:「唉!我不願吃這個」。家裡平常向來習慣是兩天吃兩次,但是有這一句話就行了,明明這兩天要換新的,到了時候金瓜連著四天也不變。那個小白菜炒飯,吾嘴裡念得很熟,也連吃了十天。老人做的,你不吃就餓著。
「第十二、食時不歎,不訓斥子弟。」
在家裡或外頭吃飯時,不許有「哎」這種語氣,這是大毛病。在外頭請你作客,想到了別的事,並不是為這個,也不許「哎」。給主人看到,他會誤會啊!
現在吃飯講衛生,古時候吃飯不大講究衛生,講究歡喜,所以不許看書。從前吾吃飯時,拿一本書看。老人不管吾時,吾就看書,管吾時就不敢看。吃飯以後也不許看書,因胃不易消化,所以不許用心,這個大家記住,與衛生也有關係。《紅樓夢》中也有吃飯以後一點鐘以內不喝茶。
再者「不訓斥子弟」,以前大家庭中食時訓斥子弟情形很多,現在小家庭就不敢訓斥子弟,求子弟不訓斥父母就萬幸了。現在或可還有幾個家庭吃飯的功夫不幹別的,卻開起檢討會來教訓孩子,吾到親戚家也看過這種情形。孩子放下筷子聽訓,家長訓示的聲音愈來愈大,小孩子哭了,家長大聲說:「還不吃」!結果一桌飯有的哭,有的吃,那就是作病。哭就不能吃,吃就不能哭,所以是不能教訓子弟。
從前佛教叢林,吃飯實實在在。靈山寺當家師在的時候,還是用鼓山打佛七過堂的辦法。現在也不那樣了,不進步有什麼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