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404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一六二)(智果)
●智果
◎修習位──廣釋行義.五果門(續)
五果門者,謂修習位菩薩,修學布施等十種勝行,所獲得之五種果,即離繫果、士用果、等流果、增上果及異熟果也。此門又分三科,如左:
前二科,上回已略說訖,今續說「會通妨難」一科,即將經論中,似有抵觸之處,融會貫通之,令圓融無礙也。
(丙)會通妨難
(子)對法異說
謂與《成唯識論》異說者《對法論》也。《對法論》,又稱《雜集論》,乃天竺安慧論師隨文註釋無著菩薩之《阿毗達磨集論》而成,後由唐玄奘大師譯為華文,乃法相宗「一本十支」之一。(一本,即指《瑜伽師地論》為本論,《對法論》係由本論分支出來,為十部釋論之一)。
《對法》十二云:「能永斷自所對治,是諸波羅蜜多離繫果。於現法中,由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展轉生起,是等流果。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財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隨其次第,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
上文略釋如左:
1布施勝行,能永斷所對治之慳吝煩惱。
持戒勝行,能永斷所對治之毀禁煩惱。(毀禁者,違毀禁戒也)
忍辱勝行,能永斷所對治之瞋恚煩惱。
精進勝行,能永斷所對治之懈怠煩惱。
禪定勝行,能永斷所對治之散亂煩惱。
般若勝行,能永斷所對治之愚癡煩惱。
此即由布施等勝行,而獲得「離繫果」(脫離煩惱繫縛之果也)。
2由布施等勝行之力,能攝受自他一切有情,令自他身心,當下獲得自在,無有掛礙故,名為「士用果」。
3由布施等勝行,前前引發後後,後後持淨前前故,能令菩薩行者,當來世中之果報,愈來愈殊勝。譬如菩薩行者,今生能行施等,當來生中,更能廣行施等。以後生與今生相似,俱行施等故,名為「等流果」。
4由布施等勝行之助力,能引生無上菩提故,名為「增上果」。
5由布施勝行,於未來世,能招感得大財富之「異熟果」。
由持戒勝行,於未來世,能招感得往生善趣之「異熟果」。
由忍辱勝行,於未來世,能招感得無怨敵,無毀壞,和樂無諍,彼此歡喜融洽之「異熟果」。
由精進勝行,於未來世,能招感得轉輪聖王、忉利天王等,而為有情中尊,且經常能自我策勵,所作皆辦之「異熟果」。
由靜慮勝行,以不損害有情故,於未來世,能招感得無所罣礙,無諸惱害,煩惱塵垢淡薄之「異熟果」。
由般若勝行,於未來世,能招感得廣大眷屬(《瑜伽》七十八作「大宗葉」),何以故?由菩薩般若智慧,善知五明處(即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善說法要,廣利有情。於未來世,常為一切有情之所親近依附,而為菩薩之法眷屬也,是為般若勝行之「異熟果」。
以上是《對法論》顯示行者修學布施等勝行,一一勝行所招感得之勝果,具有「離繫果」等五種。
無著菩薩之《攝大乘論本》卷中,則更顯示行者修學布施等勝行之共同功德為「勝生無罪,乃至安坐菩提座,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此義云何?茲亦乘便略說之。
先釋「勝生」:「勝生」者,乃是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而有五種受生之方法之一(詳見《菩薩地持經》卷十,或《瑜伽》卷四十八等),亦名「大勢生」,謂乘願再來之大菩薩,有大勢力故,能以八種淨報,饒益眾生,故謂「勝生」,何等為八?
一者壽命久住。二者顏容端正。三者生於上族。四者大財富、大眷屬。五者凡所出言,人皆信伏。六者有大方便、大智慧。七者成就大丈夫法,堪為一切功德法器。八者,身力強健,有所堪能。具此八種淨報,故名「勝生」或「大勢生」。
後釋「無罪」:「罪」,在佛法上,以摧折為義,以罪苦能摧折吾人身心故。《大智度論》卷三云:「諸阿羅漢,諸煩惱斷,以是故名『不罪』(即無罪也)」。由此可知:凡夫見思全在;初二三果,思惑未盡,皆名「有罪」;羅漢思盡,不再受生死摧折,方可名為「無罪」。
今謂:菩薩修學布施等十種勝行,其殊勝利益是:
1約世間法言:能獲得「勝生」壽命久住等八種淨報,以饒益一切眾生。
2約出世法言:菩薩能生生世世,展轉增勝,乃至在菩提樹下,金剛座上,結跏趺坐,斷盡三惑,了脫二死,成就無上菩提!
上來略引《對法論》說修習位菩薩,修學布施等十種勝行,能獲得五種勝果已訖。由此可知其與《成唯識論》九,說有四果,似有抵觸之處。
(丑)會通二說
《論》九云:「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互相資,或二合說」然而像安慧菩薩之《對法論》說,修學布施等十種勝行,具有異熟、等流、士用、增上、離繫等五種果者,原因有二:(一)依互相資說(二)漏無漏二位合說。今分別說明之:
(一)依互相資說
(1)《述記》十本云:「或無漏資有漏,亦得異熟」,此義云何?
《義演》二十四云:「或無漏資有漏,亦得異熟果者,即如初地以上,十地位中,無漏能資地前資糧位以前有漏舊業(初地以上之聖者,不造新業,故以無漏資助有漏舊業),感得十王位等,名得異熟果」。十王位者,即初地為閻浮提王,二地為轉輪聖王,三地為忉利天王,四地為夜摩天王,五地為兜率天王,六地為善化自在天王(即化樂天上之善化天王,常以善法,滅除眾生一切憍慢),七地為他化自在天王,八地為第二禪大梵天王(主千世界),九地為第三禪大梵天王(主二千世界),十地為第四禪摩醯首羅天王(主三千世界)。 《義演》二十四又云:「又無漏資有漏故業,而感得變易異熟果」意即:迴心二乘(即迴轉小乘心,趨入大乘者)及已得自在菩薩(即第八地菩薩,為濟度眾生故,能隨意變現金銀珠寶等相,及變現大小淨穢等土故),念斯分段身,短促不堪,不能長時遠征大劫,修十種勝行。遂以所知障為緣,無漏業為因,冥資故業。故業被資助已,便能熏「識」等五支種子,所生現行,「身」與「命」而有改轉。所謂:「改粗身為細質,易短壽為長年」,然後能廣修勝行,趣無上覺,是為「變易異熟果」也。
上來略說以「無漏」資「有漏」故,於通達、修習二無漏位中,亦得有「異熟果」也。 (2)《述記》十本又云:「有漏資無漏,亦得離繫」,此義云何?
《義演》二十四云:「據實而言,無漏道(滅除煩惱,趣向涅槃之聖道)斷惑,而得離繫果」,謂如未登地之前,在資糧位及加行位中,所有聞思修慧,俱屬有漏。雖是有漏,卻是出世心之種子性。故即以此加行位中,有漏聞思修熏習力,為增上緣,資助依附在第八阿賴耶識中之本有無漏種子,令漸轉變增長。於加行位中之「世第一法」,雙印能、所二取皆空。此後二空觀,無有間斷,而生起見道無漏智,頓斷分別二障種子,遠離煩惱繫縛,而得「離繫果」。(附註:《義演》二十四亦云:「又有漏資無漏,亦是增上果,增上果寬故」)。
上來略說以「有漏」資「無漏」故,於資糧加行二有漏位中,亦得有「離繫果」也。
總之「依互相資說」,不論有漏位、無漏位,皆具五果也。
(二)漏無漏二位合說
當知:如《對法》等但言:修布施等波羅蜜,得異熟等五果者,即是有漏、無漏二位合說也,所以《對法》不言:「有漏有四,無漏有四」也。
上來「會通妨難」一科已略釋訖;又修習位之第十「五果門」亦已釋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