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411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一六九)(智果)
●智果
◎修習位──廣釋行義.三學相攝門
甲寅、慧學
(二)約位明具闕
即約唯識五位(資糧位、加行位、通達位、修習位、究竟位),判別「加行、根本、後得」等三慧種、現之具闕。
問:如是三慧,於五位中,若種若現,云何有無?
答:《論》九,將「五位」歸納為「四位」說明之。
(Ι)「初二位中,種具有三,現唯加行」──如上三慧:
若約種子,於資糧、加行二位之中,三慧種子,皆全具足,何以故?《音義》九云:「以具法爾無漏種故。」
若約現行,於此資糧、加行二位中,則唯有「加行慧」,何以故?以前二位中,未得見道,未證真如故,無「根本」、「後得」二慧之現行。
(Ⅱ)「於通達位,現二種三,見道位中、無加行故」:
於通達位(初地入心,以無漏智,體會真如之階位也,又作「見道位」,即最初照見真理之階位也),此三種慧、現行有二,種子具三,何以故?茲分別說明如次:
若約三慧現行,於見道位中,現證「根本、後得」,而無「加行慧」故,何以故?
以加行慧,係一種尋思慧──即以聞思所成慧及修慧一分為體。假借佛菩薩所說之正法教理,依教修習,觀察法性,漸遣世俗一切假相,以能引發真實無漏之根本智故,亦名「加行智」。
當知:此加行智,僅能漸伏或頓伏分別二障之現行,卻不能斷滅分別二障之種子及現行。故唐智周之《大乘入道次第》一云:「資糧、加行,此之二位,剋性(剋體言之),皆以有漏加行智為其體故;見道剋性,而以『根本、後得』無漏二智為體。」
故《論》九云:通達位中,若以現行而論,則唯有「根本、後得」二慧,而無加行慧也。
若約三慧種子,皆全具足可知。
(Ⅲ)於修習位,有二義別:
「七地已前,若種若現,俱通三種」──七地已前,位位之中,有漏、無漏二智俱起(唐奘公之《八識規矩頌》云:「遠行地後純無漏」(遠行地,即菩薩十地之第七,明昱法師之《證義》云:「『後』,字,即後三地至等覺也」故知七地已前,有漏、無漏間雜而生也),斷惑證真,亦須起加行慧,故《論》云:修習位中,七地已前,三慧之種子與現行,都同具三種。
「八地以去,現二種三」──通潤之《集解》九云:「八地以至等覺,現二種三,無功用道(八地以上之菩薩,不加功用,於真如境,自然昇進,任運續起,所謂念念流入薩婆若海──一切種智海)違加行慧故。」故《論》云:「現二種三」(現行唯有「根本、後得」二慧,而無有加行慧;然而三慧之種子,則全具足)。
故《瑜伽》四十七云:第七地為「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謂第七地菩薩,以加行功用至極,所現無相,盡真如邊際,從功極所顯故。而第八地則為「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謂第八地菩薩,加行功用已歇,念務皆息(務,事也,謂攀緣事息,境界心絕),唯一真如,常住不變,任運而轉。
由上來所引之《瑜伽》亦可知:七地已前,位位之中,三慧之種子與現行,俱通三種;八地已去,後三地等,則現二(唯根本、後得二慧現行)種三(三慧種子,全然具足)。
問:八地已去,既無加行,何有進趣?
答:所有進趣,皆用後得,以無漏觀中,不作加行,任運進趣入餘位故。
問:既皆後得,何用根本?答:無漏觀中,任運進趣故,亦有根本。
(Ⅳ)究竟位中,現種俱二:
於究竟位中,唯以根本,證真如理;後得利生,盡未來際,任運而起,不作加加行,加行種現,俱已捨故。(「加行種」者,係指「餘有漏種」及「劣無漏種」。「餘有漏種」者,係指十地中有相觀俱,所修勝行之種子也;又「劣無漏種」者,係指十地中,無相觀俱,所修勝行之種子也;此二皆能感於變易生死,故為劣法,於金剛道後,解脫道中捨之。以上參見蕅祖《唯識心要》卷十)
上來慧學中之「約位明具闕」一科已略釋訖。
又(甲)「釋三學」一科,亦已釋訖。
乙、明相攝
即說明三學與十度相攝之義,《論》九說有四種義:
(一)若自性攝──若以三學自體,不相雜亂,而論相攝,則: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施、忍、勤三度不攝。
(二)若并助伴──若以一為主,而餘為伴,則此三學,一一學中,皆與十度互相攝。《述記》十本云:「眷屬理通三,三具攝十。」
(三)若隨用攝──分四點明:
戒攝前三,資糧、自體、眷屬性故──戒攝前三度,何以故?施是戒之資糧(於身、財,無所顧吝,便能受持清淨禁戒故);戒是戒之自性故;忍辱是戒之眷屬(由忍辱,而不破戒故)。
定攝靜慮──靜坐思惟,亦即禪定故。
慧攝後五──三慧中之根本無分別智(正證慧),攝般若度;後得無分別智(起用慧),攝方便、願、力、智四度,故曰:「慧攝後五」。
精進三攝,遍策三故──精進一法,三學共攝,遍策三學故。
(四)若隨顯攝(若隨顯了而論相攝)──可分三點說明:
戒攝前四──戒攝四度,前三如前,及加攝「精進」,何以故?由精進力,守護(六根),防非止惡,令戒淨故。
定攝靜慮
慧攝後五可知。
上來修習位菩薩,修習布施等十勝行之第十一門:「三學相攝門」已略釋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