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14期
奇蹟(鄭振煌譯)
●Brucec.Tyler
奇蹟是西方人士在研究佛學時所遇到的一個難題,我們在讀經的時候,常常會發現某一段跟我們的常識不合。我們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卻以鉛字印得清清楚楚。這些奇蹟都是我們從來沒有見過的,而且也沒想到會發生;我們觀念中的世界是井然有序的,象鼻子絕不可能生下嬰孩,更何況是佛,偏偏奇蹟卻與此相反。
西方人士關於佛教的著作,對這些不可思議的奇蹟,有兩種解釋。一種是歸之於東方人喜好誇張的傾向。另一種則認為這些神奇故事,是特地安排以滿足奇蹟追求者的希望,而且印度其他宗教也有不少此種神話。
這兩種解釋也許都不錯,但稍嫌不完全,不能令人十分滿意,解釋的方法也不夠技巧。第三種解釋也是有可能的,為現代西方人所樂意接受。
讓我們先看看奇蹟發生的時機。佛陀每次一有大事發生,便會地震,並顯示種種徵兆。講經時,很少有奇蹟中斷。一講到非常重要的地方,便有火、水、鮮花從四面八方降落,也可聽到天上的音樂;在大乘經典中,天堂敞開,可以看到諸佛國土,每一世界都有菩薩凝神靜聽佛法。
因此,佛經作者很可能是以奇蹟當作標點符號。我們寫文章時,遇有特別重要的句子,便以劃線、斜體字或黑體字標出。老師上課時,常常會對學生說:「這裡很重要,考試會考出來,一定要特別小心。」
這些方法不過是強調一個人所說的話,將特別值得學習或記憶的東西,賦予特殊的氣氛。佛經的演講者和寫作者同樣會強調某些事;所不同的是,他們藉一些傳統的奇蹟來證明內容的重要性。此種奇蹟比起單單是斜體字或斷言其重要性,必能給人更深刻的印象,而且容易集中虔誠教徒的
注意力,雖然有時候會讓那些並不怎麼熱心的教徒分心。
佛教奇蹟的一般特質,跟其他的奇蹟文學不同,由此可以證明上述說法。毫無例外地,佛教奇蹟都是表彰性質,即在證明某件事或某項講經的重要性。其他文學則不然,到處都是病者的治療、由某物或某人轉化為另外一物或人、或者是其他的奇蹟;其目的都是為了本身的緣故,而不是為了強調一項訊息。
佛教不專為奇蹟的緣故而引用奇蹟,似乎可以證明下面的觀念:奇蹟是用來引起注意力的一種設計。不然的話,我們倒希望佛經作者的想像力,能創造許許多多不同的奇蹟,而不像佛經裡發生的奇蹟,幾乎是定了型的片語。
假使這種說法是對的,我們就不必為奇蹟而大驚小怪。不錯,若我們讓奇蹟的內容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我們便遺漏了整個重點,奇蹟是用來擴大講經者的意思,而非減少其意思。
因此,對一位虔誠的教徒來說,當他在佛經中遇到奇蹟時,最適當的莫過於,特別注意該事件或文字,仔細加以研究。這就是說,他對奇蹟的態度,應該像我們在英文中碰到一個句子劃底線,要曉得劃線的原因,而不為劃線弄昏了頭,以免看不到文字的意義。(作者:Brucec.Tyler)